2020年度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8 字体大小:


项目名称:教育管理专项经费

支出科目编码:2050199

项目实施单位: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主管部门: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评价方式: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评价组

单位名称(盖章):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报告时间:  2021  年   6  月

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度教育管理专项

(州本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响应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西自治州教体局(以下简称我局)对2020年教育管理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我局的评价是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21〕7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文件等相关规定进行。在评价过程中,我局对2020年度教育管理专项支出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分析,结合案卷资料、实地调查资料及调查问卷等有关资料最终形成了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为行政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00MB0U11866D,单位地址为湖南省吉首市人民中路147号,单位负责人:田勇。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

2、研究提出全州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依法依规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管理分配本级教育体育预算经费和上级下拨的资金;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法规;监测全州教育体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政府及组织对全州的教育体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并管理资助大中小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4、依法依规主管全州教师、教练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教练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负责全州语言文字工作。

5、按有关规定负责全州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高等、中等及其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6、组织管理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考试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和幼儿园园籍管理工作;指导高等、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8、统筹管理中小学、体育学校和幼儿园教材、配套用书、教辅资料和音响制品、图书及现代化教育技术工作。

9、负责全州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10、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州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的审核和核准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1、统筹规划全州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州体育教育教学、业务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规划全州体育训练项目的布局,指导各级各类业余体育学校和单项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业余训练、体育竞赛;负责全州运动员的登记核准和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优秀运动员奖励的政策和标准。

12、制定全州性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州性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全州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和等级申报、核准工作;组织举办全州大型综合性体育竞赛,承办或参加全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

13、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14、贯彻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体育结合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体育竞赛,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外事任务。

15、组织开展体育科研和反兴奋剂工作。

16、制定全州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有关办法,发展体育市场;依法审查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

17、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安全维稳措施。

18、承担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州体育督查工作。

19、协助州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0、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情况:州教育和体育局设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前教育科、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民办教育发展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加挂湘西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群众体育科、青少年体育和竞赛训练科、老年体育科、体育产业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数字校园管理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单位下设24个二级机构,其中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8个,包括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工会、州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州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州教师发展中心、州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州体育运动研究所;独立核算单位17个,包括州民族广播电视大学、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州民族中学、州第二民族中学、州民族体育学校、州教育考试院、湘西州科学技术院、州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州教科院、州举重人才基地、州体育馆、州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州民族实验小学、州民族特殊教育学校、州溶江中学和州幼儿园。

人员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部门编制人数为2178人,年末实有人数2023人 。

(二)立项概况

据《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44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四大工程”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5]2号),《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民办学校建设资金《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7号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08]8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州办发电[2010]36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文件实施该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专项经费系民办教育、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教育管理工作配套的日常经费。主要内容为:①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机构受本级政府或交易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完善校园安全台帐管理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③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切实做好各种教育专项资金和教育经费预决算审计,加强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审计监督。④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高食堂(伙房)集中供餐覆盖率和供餐质量,提高学生生活水平,增强学生体质。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专项经费系民办教育、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教育管理工作配套的日常经费。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教育管理专项经费”绩效总目标:教育督导机构受本级政府或交易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完善校园安全台帐管理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切实做好各种教育专项资金和教育经费预决算审计,加强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审计监督。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①开展“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等各项督导考核工作。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迎省检完成率10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通过率100%;教育实事项目通过率100%;基础教育质量检测项目通过率100%;州级示范性普通督导评估通过率100%。各种专项督导通过率100%。

②完成全州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及管理单位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收支审计。完成34人次的审计专业知识培训;完成4个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并下达问题整改清单,年内整改到位。

③促进民办教育学校规范发展、争先创优;扶持薄弱民办学校有序发展,弥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问题,解决学生就近入学问题。评选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学校、扶持薄弱民办学校20至30个,评选民办教育优秀举办者、优秀教师120人。

④完成全州职业教育各类活动。

⑤安排部署安全工作,校车安全工作考核及全州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督促9县市开展校车安全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四)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和使用及拨付情况

2020年度湘西州财政局分别通过州财教字【2020】96号拨1.25万元、州财教字【2020】97号拨2.5万元、州财教字【2020】95号拨36.2525万元、州财教字【2020】40号拨2.5万元,州财教字【2020】39号拨5万元、州财教字【2020】38号拨72.505万元、州财教字【2020】225号拨1.25万元、州财教字【2020】224号拨2.5万元、州财教字【2020】223号拨26.2525万元,至2020年12月共计拨付150.01万元,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全部用于学校督导、校园安全等方面,期末无结余。

2、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内部会计风险控制,明确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在单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我局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做好铺垫。同时为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有效防止资金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0年我局该项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为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立健全了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对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以多形式开展项目建设监督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教育管理专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教育管理专项 ”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以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为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

(三)绩效评价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

4﹑《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

5﹑《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6、《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文件。

(四)绩效自评对象与范围

绩效自评对象为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州本级“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资金150.01万元。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文件精神,2021年5月本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与“教育管理专项”相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在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的组织指导下进行。

(1)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走访与收集“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教育管理专项”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等。

(3)发放调查问卷。2021年5月24日-25日,项目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计划按项目受益对象(30份)发放问卷。

(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对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三、绩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20度我局该专项主要绩效情况如下:

1、从2016年至2020年,州人民政府授权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全州8县市分年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进行了督导,摸清了底子、找准了问题,逐校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月整改销号。将工作落实到每个月,做到了月月有计划、月月有落实、月月有通报、月月有效果。

2、2020年11月,永顺县、龙山县最后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被认定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至此我州8县市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验收并载入史册。

3、泸溪县、吉首市、保靖县、永顺县荣获“湖南省教育强县市”称号;吉首市、泸溪县、永顺县荣获“湖南省教育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吉首市职业教育,保靖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永顺县义务教育荣获“湖南省单项优秀奖”。

4、十三五期间,州教育督导办组织专家,对全州8县市进行督导评估,公办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共计212所。教育实事项目校通过省级认定280所、合格学校通过省级认定289所。

5、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做到责任督学全覆盖并实行挂牌督导,十三五期间,湘西州完成了挂牌督导全覆盖,尤其是泸溪县在全省率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导挂牌督导创新县”,目前,被授予“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还有凤凰、吉首市、花坦县、龙山县。督导责任区的建设工作随着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显示它的重要性。

6、州教育督导办牵头组织成立了州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吉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州建筑学校等17所学校,完成19项评估指标数据网上申报和审核。与职成科共同完成对17所学校督导评估。通过评估,进一步促进中等职学校规范管理,加快发展。

7、州县督导部门对全州383所幼儿园(含民办)开展了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极大的促进了办园条件改善、教育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8、2020年,吉首市和永顺县被确定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随机抽取了各20所中小学校作为样本校。

(二)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文件的要求,基于问卷调查、对若干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对“教育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教育管理专项”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项目负责人

田勇

联系电话

0743-8272098

吉首市砂子坳体育中心

邮编

416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01月~12

计划投资额(万元)

150.01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50.01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州财政

150.01

州财政

150.01

县财政



县财政



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



其他



其他



据《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44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四大工程”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5]2号),《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民办学校建设资金《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7号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08]8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州办发电[2010]36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文件实施该项目。

2020年度湘西州财政局通过州财教字【202096号、州财教字【202097号、州财教字【202095号、州财教字【202040号、州财教字【202039号、州财教字【202038号等文件,拨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共计150.01万元。截止20201231日投入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专项经费系民办教育、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教育管理工作配套的日常经费。

2020年教体局教育管理专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1、开展“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等各项督导考核工作。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迎省检完成率10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通过率100%;教育实事项目通过率100%;基础教育质量检测项目通过率100%;州级示范性普通督导评估通过率100%。各种专项督导通过率100%

2、完成全州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及管理单位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收支审计。完成34人次的审计专业知识培训;完成4个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并下达问题整改清单,年内整改到位。

3、促进民办教育学校规范发展、争先创优;扶持薄弱民办学校有序发展,弥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问题,解决学生就近入学问题。评选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学校、扶持薄弱民办学校2030个,评选民办教育优秀举办者、优秀教师120人。

4、完成全州职业教育各类活动。

5、安排部署安全工作,校车安全工作考核及全州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督促9县市开展校车安全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项目完成情况

教育管理专项经费是民办教育、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教育管理工作配套的日常经费,其项目完成情况:

1、教育督导:县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迎省检工作圆满完成。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线动态监管和评估与时俱进。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高标准完成。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顺利完成。按计划完成全州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及管理单位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收支审计。

2、校园安全:明确要“落实风险防范机制”,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责任体系。抓好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抓实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抓紧周边整治,净化校园环境。完善举措机制,形成安全管理新格局。

3、扶持薄弱民办学校,促进民办教育学校规范发展、争先创优。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2020年通过该项目资金按时按规发放,达到预期目标:

1、结合全州校园及周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教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全州各县市整治办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和联合行动,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市场、食品卫生环境得到了有效整治。

26月以来,我局为全州学校免费发放了1万余份《中小学生防溺水挂图》,3万余份《校园安全知识》宣传册,1万余份《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宣传画报》,进一步强化师生的安全教育。

3202011月,永顺县、龙山县最后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被认定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至此我州8县市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验收并载入史册。

5、十三五期间,州教育督导办组织专家,对全州8县市进行督导评估,公办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共计212所。教育实事项目校通过省级认定280所、合格学校通过省级认定289所。评选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学校、扶持薄弱民办学校30个,评选民办教育优秀举办者、优秀教师123人。

6、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政府助学金、教育培训经费等政策性教育专项经费基本落实,完成审计专业知识培训70人次。





资金投入情况

州本级预算安排本单位2020年度教育管理专项经费150.01万元,实际已收到财政拨入专项经费150.01万元,款项均通过州财政集中支付核算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经济

社会

效益

分析

开展各项督查,查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1、通过培训,审计人员提高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视野和业务能力;加强队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监督,促进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和资金安全。2、全社会进一步了解支持民办教育,提高民办学校举办者及教师工作积极性,解决学生就近入学和享受优质教育资源。3、加强对各职业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引导更多群众参与终身教育。4、通过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5、做到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为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立健全了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对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以多形式开展项目建设监督工作。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1、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已建立、健全。

2、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3、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存在问题及分析

1、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偏低。尽管我州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但整体水平不高,校际之间、城乡之间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投入不足,教育的“三个增长”有时达不到法定要求,二是城区学校大班额还未为完全消除。三是资师配备、教师交流存在较多问题。

2、督学责任区建设保障机制欠完善。大部分县市督学责任区没有一定的专职督学(全靠兼职督学),没有将督学责任区建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州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比较缓慢,甚至有的县有倒退现象。

3、州县市两级教育督导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且年龄老化。

4、项目或经费使用缺乏具体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5、虽有分专项核算,但因各类专项均为经费类,所以很难准确区分不同项目间支出。

教育管理经费使用效率高,评分为97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



有关

建议

1、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要建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要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成员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配齐配强州县两级督导工作人员,保证督导队伍相对稳定。

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导队伍,督导科现行状况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急需补充人员。

4、项目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5、加强专项核算,尽量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区分。

姓名

职称/职务

签字









































评价组组长(签字):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盖章):



































指标

投入

过程

产出

效果

合计

权重

15%

15%

30%

40%

100%

得分

13

15

30

39

97

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7分,绩效评级为“优”。从评分情况看,产出效果较好;执行过程中,我局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进行了考核,但因目标不够具体细化,实施过程中经费使用方向较难区分等原因导致绩效目标指标扣分外,通过产出效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在湘西自治州州本级“教育管理专项”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对资料查阅分析汇总后,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偏低。尽管我州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但整体水平不高,校际之间、城乡之间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投入不足,教育的“三个增长”有时达不到法定要求,二是城区学校大班额还未为完全消除。三是资师配备、教师交流存在较多问题。

2、督学责任区建设保障机制欠完善。大部分县市督学责任区没有一定的专职督学(全靠兼职督学),没有将督学责任区建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州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比较缓慢,甚至有的县有倒退现象。

3、州县市两级教育督导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且年龄老化。

4、项目或经费使用缺乏具体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5、虽有分专项核算,因各类专项均为经费类,所以很难准确区分不同项目间支出。

五、对策建议

1、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要建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要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成员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配齐配强州县两级督导工作人员,保证督导队伍相对稳定。

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导队伍,督导科现行状况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急需补充人员。

4、实行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绩效目标应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之规定,单位根据发展规划,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报告,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

5、加强专项核算,尽量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区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体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全面小康决胜年”根本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增强人民体质为目标,以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民健身计划、竞技夺牌计划为抓手,坚持以民为本、稳中求进,深化教育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教育和体育工作带来的影响及挑战,为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作出积极贡献。

以内涵发展为核心,努力创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编制《湘西自治州教育现代化2035》《湘西自治州“十四五”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推动出台《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年)》。落实武陵人才支持计划,重点支持8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建设,评选20名州级教学名师。开展湘西州第五届学科带头人及第二届名师工作室换届工作。加大骨干名师培训力度,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实施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高端培训等活动,着力培育一批湘西名师。继续举办庆祝教师节暨“四有好老师”颁奖活动。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坚决杜绝给教师强制摊派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事务。深入开展民族优秀文化传承教育研究。加强考试安全防范和治理体系建设。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

1、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管理专项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2:2020年州教体局”教育管理专项“资金指标表及自评表(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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