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短视频和摄影作品评比活动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
短视频和摄影作品评比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文教卫)局,局各管理单位:
《湘西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短视频和摄影作品评比活动方案》已经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1.湘西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短视频和摄影作品
评比活动方案
2.湘西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短视频和摄影作品
评比活动资料报送信息表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1
湘西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
短视频和摄影作品评比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预防中小学生遭受侵害的指导意见》(湘教工委发〔2020〕1号)和《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州办〔2020〕18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工作,生动展示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综合整治的亮点和特色,经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短视频和摄影作品评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优良师德师风 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二、活动组织
评比活动由湘西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主办。
三、作品征集时间
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
四、作品征集范围
全州教体系统各单位、学校。
五、指标分配
每个县市推荐短视频2个、摄影作品10幅(组),州直教体系统各单位、学校推荐短视频1个、摄影作品5幅(组)。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格式。
1.视频成品为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成片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角标、无水印、无包装及音频分轨版本)。横屏、竖屏均可。
2.摄影作品可分为单幅和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2张,最多5张。摄影作品一律使用JPG格式,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后期制作调整须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不接受经电脑软件合成的作品。
(二)作品信息。作者通过填写《湘西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短视频和摄影作品评比活动资料报送信息表》的方式说明短视频或摄影作品标题、作品简介(150字以内),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
(三)作品权属。拍摄过程和内容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比资格及追回奖项,并由作者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修改权和传播权。
七、报送方式
(一)报送单位。以各县市或州直教体系统各单位、学校报送。
(二)报送具体方式。各县市和州直教体系统各单位、学校将作品成品、作品原件和《资料报送信息表》打包成文件夹以U盘形式上交州综合整治办。U盘上标注“××县(市)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短视频和摄影作品评比活动”字样,文件夹要以“报送单位+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命名。报送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147号州教育和体育局综合整治办公室(107室),联系人:王漫,联系电话:8223126。
八、作品评奖
州综合整治办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收到的作品进行评比,短视频评选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摄影作品评选一等奖10幅(组)、二等奖30幅(组)、三等奖50幅(组)。对获奖作品给予表彰奖励,并通过媒体和展览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
九、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州直教体系统各单位、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评比活动,将评比活动作为综合整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强化校园安全责任意识,着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州直教体系统各单位、学校要组织好本次活动,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鼓励积极参与,注重作品质量,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后按分配的指标按时向州综合整治办报送。
附件2
湘西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短视频和摄影作品评比活动资料报送信息表
县(市): 报送单位:
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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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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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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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创作时间、地点及简要说明): |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