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州教体系统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州教体系统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7 字体大小:

各县市教体局、高新区文教卫局,州直教体系统各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州疫防指发〔202150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州教体系统中秋、国庆假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之弦

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州直教体系统各管理单位,要强化“常态化”不等于“正常化”、“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的意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各单位要对疫情防控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增强防控的意识和能力水平,毫不放松抓好新冠疫情及秋冬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坚决维护全州教体系统防控安全稳定大局。

二、高校要严格科学有序组织开学

州内高校要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附件1《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开学前、中、后三个阶段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组织好分类管理:高校师生员工开学前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到校后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可再分批进行核酸检测。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学校要通知一律暂缓返校,返校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接受防控管理。

三、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州、不出省

假日期间要引导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切勿冒险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非必要不出州、不出省、不出境,提倡居家休假、州内游。如果确需要出州的,出行前要尽量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查清目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出行前要向单位(学校)做好报备登记、出行期间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返州后主动报告“两码”和体温情况;如果确需要出省的,除了做好上一条出州要求外,在回省返州前必须向单位(学校)提交外出目的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后,才能启程返回,途中要严格做好自我防护。

四、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 组〈关于印发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1号)的要求,引导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做好各项个人防护措施,在密闭公共场所、车站机场、公共交通工具及人员聚集的室外场所时,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生病时不去人员聚集场所;保持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不随地吐痰等良好卫生习惯。秋冬季昼夜温差大、呼吸道疾病多发,应注意适时增减衣物、保证充足睡眠、适当锻炼身体、提高免疫力。

五、审慎举办聚集性活动

按照“谁举办、 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凡是10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各类比赛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由主办方进行疫情防控风险评估,负责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州直教体系统各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的要求,临时有紧急任务需外出的应及时调整人员,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现象,做好值班工作衔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联络畅通,确保常态化和应急状态无时差切换。加强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州直教体系统各管理单位应于2021917日前将中秋、国庆节假日值班值守人员安排表报送至州教体局体卫艺科,联系人:向建仁,电话:18974319123,报送邮箱:zjtjtwyk8265619@l63.com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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