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全州中小学散放暑假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全州中小学散放暑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30 字体大小: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湘西高新区文教卫局,州直各中小学:

为做好暑假前后各项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愉快、有意义的假期,现就2022年全州中小学散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全州中小学于74日散放暑假,普通高中(含职高对口升学班)可以推迟至713日。秋季学期,全州中小学教职工于827日报到,828日至29日集中学习,830日至31日学生报名,9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含职高对口升学班)可以提前至822日上课。

二、期末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期末各项工作。各学校要加强期末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科学调整教学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各学科教学任务。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规定,规范组织期末测试。各学校要对本学期、学年度各项工作过程性管理资料整理归档,要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排查工作,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三、假期工作安排

1.抓好疫情防控。各县市区教体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要求,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暑假期间校门管理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物品、关键环节监测和消毒消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教育师生员工始终绷紧疫情防控弦,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外出旅游或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加强暑期教职员工出行管理,严格落实出州、出省报批、返州核酸检测制度。教育学生暑期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讲卫生、戴口罩等健康卫生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现咳嗽、体温异常等感冒症状及时就医。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合理的膳食、适度锻炼、保证睡眠,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假期内如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人员的师生员工,应及时向学校及所在社区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2.抓好教育质量提升攻坚。各教体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假期组织干部职工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湘西自治州2022—2025年教育质量提升攻坚行动计划》,系统深入学习国家关于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政策文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组建专家团队,研制实施方案,明确攻坚目标和重点内容,细化工作措施,研究推进教育质量提升攻坚工作。要围绕教育质量攻坚行动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教育管理人员及教研人员、校长、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各中小学要为教职员工征订最新版本《课程标准》,分学科做到教师人手一册,各级教研机构和学校要积极组织《课程标准》全员培训,推动新修订的《课程标准》有效落实落地。

3.做好控辍保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暑假期间必须组织教职工至少开展一次“三帮一”劝学行动,劝返难度大或屡劝不返的对象,要搞清原因,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到位。严格落实《湘西自治州送教上门常规》,提高“送教上门”工作质量,将暂时劝不回的疑似辍学学生纳入送教对象,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暑假期间至少开展一次送教上门工作。

4.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贯彻落实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教小组发〔20203号)、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2年全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2239)等文件精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农村学校注册入学,城区学校划片招生超员摇号;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坚持统筹管理、择优录取,规范自主招生、学籍管理,切实维护学生权益,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5.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双减”政策,严禁学校成建制收费补课,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各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盈利性“夏令营”等活动。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

6.抓好教育民生实事。一是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控制新生班级招生数额,坚决杜绝新增大班额。二是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公办园建设,利用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划转等方式举办一批公办园,保证今年我州公办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三是抓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对尚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配套幼儿园,进一步细化“一园一案”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对标对表,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7.切实抓好校园安全。一要加强安全教育,放暑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专题教育、发布安全提醒信息的方式,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溺水、防网络沉迷、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网络电信诈骗、远离危房、消防安全、防汛防雷防灾等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要加强隐患排查,要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围墙、在建工地、防雷设施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排查。对于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教体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予以及时解决。三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体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四要加强安全提醒,学校要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子女监护责任,及时关注子女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特别要时时提醒孩子严禁在没有家长、老师或者专业人士带领下,严禁在没有救生设施设备情况下,私自结伴下水游泳,确保孩子完美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充实、快乐的暑假。

8.加大监管治理力度。教体行政部门、督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对招生行为、“学位”、校外培训、安全、收费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从严处理。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各大中专学校,各级电教、教研部门参照本通知执行。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2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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