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州中小学散放寒假工作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州中小学散放寒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07 字体大小: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湘西高新区文教卫局,州直各中小学校:

经研究,全州中小学校定于2023年1月7日散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可以于1月13日散放寒假。下学期,全州中小学校教职工2月6日报到,6日至7日开展集中学习。学生2月8日报到,9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可以于2月2日开学。现就做好散放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疫情防控。各县市教体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省防指印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处置二十条工作要求》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增强精准防控能力。放假前,要进一步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落实防控一日常规,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坚持每日放学前“3分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与家长共同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小手牵大手”疫情防控每日一报等活动;认真抓实师生员工常态化每天核酸抽检,做到班级全覆盖、人员不重复,加密“六类”重点人员、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核酸频次;每日做好校园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科学规范环境消杀;落实校内楼宇、场馆等场所入口粘贴场所码,储备好一个月以上防疫物资,备好应急状态下师生配送食物餐具;科学推进各年龄阶段师生员工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消除加强针接种脱漏率;坚持做好校园结核病、流感、诺如病毒、水痘等常见传染病的多病共防等防控措施。寒假期间,加强师生员工、共同居住人员及校内常住人员健康信息管理和出行报备管理,第一时间报告阳性感染情况;提醒师生员工关注最新公告的社会面疫情信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处,不与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减少跨县域流动,非必要不出州,不前往高风险地区。开学前,提前规范做好校园环境消杀,盘清备足防疫物资,师生员工返校前完成“两码”收集排查,县市教体部门要及时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政策、新措施、新要求的宣传培训,全方位提升教体系统精准防控疫情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控辍保学。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据《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控掇保学工作的通知》(州教通〔2022〕92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州义务教育工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寒假期间,全面梳理已复学和辍学学生情况,一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家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对象至少开展一次“三帮一”劝返复学。要充分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女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的寒假生活,在生活上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要及时了解辍学学生外出打工情况,发现外出打工的未满十六周岁学生,及时向县市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的同时,依法依规对允许子女辍学打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巩固“双减”成果。各县市教体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双减”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内容深入人心,动员教师、家长主动作为,创设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按照作业、睡眠、手机管理要求,精心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合理布置寒假作业,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时间,确保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按照体质、读物管理要求,引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艺术活动、阅读活动、家庭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假期生活。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四、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严格期末考试结果等级呈现方式,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利用春节对学生开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教育活动,鼓励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师要文明度假过节,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五、抓好校园安全。一是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全州各县市区教体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全力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二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要在寒假前聚焦关键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消防、校车、校舍、网络、食品及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校园周边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切实整改,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利用寒假期间对校车车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校车车况处于良好状况。三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要在学生离校前,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开展一次涵盖交通出行、用电用火、防煤气中毒、防侵害、防欺凌、防诈骗、疫情防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船舶)和超载车(船)等不安全交通工具,12周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不得骑电动车上路,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不得骑摩托车上路。要强化家校配合共同保障假期安全,督促提醒学生家长和监护人注意子女假期安全。四是强化应急处突能力。建立健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强化假期值班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全州各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各级电教、教研部门参照本通知执行。中职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散放寒假和开学时间的,须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提前或推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7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2019close.png 关闭 2019dayin.png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