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遴选2025年“国培计划”项目承办单位的公 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弘扬教育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高质量校本研修支撑下的培训对象能力提升,促进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培计划”市县统筹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4〕8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湘西自治州区域内“国培计划”项目承办机构管理,促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部分国培项目承办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州本级及项目县市国培项目共29个(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具备教师培训能力的高等院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社会培训机构等法人单位,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教育类培训资质或教育咨询服务经营范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培训质量问题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二)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具有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教师、书记校长培训等项目承办经验,培训专业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学科研究优势和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有较好的培训环境与条件设施等。
三、遴选申报材料
(一)培训资质证明材料(含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等文件、证书图片或PDF文档)。
(二)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培训工作总结1份(佐证资料有关图片、视频、培训手册)。
(三)三年内已经完成的任意一个培训项目的完整资料(通知、方案、培训手册、学员心得反思等)。
(四)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五)《湘西州“国培计划”承办资质申请表》(见附件2)。
(六)预申报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4)。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应确定统筹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统一负责协调本单位全部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实施监测、经费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统一报送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组织评审。湘西州教体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审,择优遴选。
(三)完善方案。各申报单位根据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结果,对预申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复核后确定承办单位。
五、其他要求
(一)被遴选上的申报单位应坚持政治导向和公益属性,确保培训质量,严防利益输送或盈利性培训,不得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一切损失将由违规方承担。
(二)实施项目所涉及的信息系统应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健全安全监测机制,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处理、开放共享等数据活动。
(三)通过评审的申报单位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湘西州教师培训资质库,有效期3年(动态管理,每年复核一次,年度评估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同时,在本年度中项目评估被评为“优秀”的,州教体局对项目承办单位颁发“湘西自治州国培项目优秀合作单位”奖牌,并在下一年度申报中具有优先权。
(四)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3月19日17:00前,将申报电子材料(文件名称为XX单位+申报2025年湘西州“国培计划"州本级或县(市)+XXX项目申报材料,格式为Word和PDF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695011719@qq.com,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教师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43-8224122,邮寄地址: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教师科(湘西州高新区新政府大楼A707室)。
(五)本公告仅用于遴选承办资质,具体项目执行需根据年度计划另行招标或比选,资质入库不等同于直接获得项目承办资格。
附件:1.《湘西自治州2025年“国培计划”项目设置表》
2.《湘西州“国培计划”承办资质申请表》
3.《项目申报汇总表》
4.《子项目方案设计要求》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