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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0年05月13日 15时10分
  • 来源: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湘西经开区文化教育和卫生局,局各管理单位,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现将《湘西自治州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2日      





湘西自治州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

评选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打造骨干名优教师团队,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我州城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新时代民族教育振兴的若干意见》(州发〔2019〕9号)要求,我局拟开展全州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开展州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是加强我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晓红

副组长:向仍淼

成 员:麻建峰 杨世全 石定初 张顺畅

    吴 罡 谌 涛 刘 攀 邱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卓小波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符顺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符芳、陈润英、朱永久为工作人员。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州级学科带头人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州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及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重点是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第四届学科带头人任期内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可重新参与推荐评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湖南省芙蓉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州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已任两届州级学科带头人的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州级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办法按《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评选及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州教体发〔2020〕3号)执行。

州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比例严格控制在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总数的千分之四以内,其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科研等领域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数的15%,中小学幼儿园正、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指标数的5%,副职校级领导课时量达到一线教师的可以按照专任教师申报。州教体局根据各类别、各学段学科设置情况,确定了学科评选指标(见附件1,如出现学科申报空缺再进行调剂),并按1:1.5的比例分配了各县市及州直有关学校(单位)的推荐参评指标(见附件2)。

四、材料报送要求

州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材料报送按照《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审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3)的要求执行。

五、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州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向学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真实性承诺。

2.学校推荐。学校(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及管理办法(修订)》,在充分了解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目的、意义、条件以及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和待遇的基础上,由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初步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审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评审材料,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3.县市考评。各县市成立由同行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组成的考评小组,通过听课、答辩、查阅教案与相关材料、召开教师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和指导培养教师”等方面对被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认真全面的考察了解,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形成系统的考评材料,并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后,将推荐人选及相关评审材料报州教育和体育局。

4.州级评审。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及标准,依据各县市提交的推荐考评意见和评审材料,对评审对象进行全面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州教体局根据评委会意见,确定正式人选,并在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州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

六、工作要求及安排

1.各县市教体局、州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家考评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认真做好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初评工作。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评选及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州教体发〔2020〕3号),大力宣传州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条件、要求。

2.各县市及州直各学校在进行第五届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前,须组织专门的考核小组对第四届学科带头人2019年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综合2017、2018、2019三年任期的考核结果后,最终确定是否具备继续参评第五届学科带头人的资格。

3.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州直各学校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充分考虑学科覆盖面,农村学校,尽量不出现空缺,原则上各县市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只上报一名推荐对象。

4.各学校组织群众推荐,确定推荐提名对象后,由各县市(州直学校以校为单位)组织专家考核评议组按《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评选及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州教体发〔2020〕3号)规定的参评资格及评选标准对推荐提名对象逐一考评,填写《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

学科带头人评审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和《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课堂教学评价表》(见附件6)及《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参评对象综合评价表》(见附件7)。以上所有表册汇总整理、签字盖章后上报。

5.学科带头人评选是组织行为,评选过程中所需费用由学校(单位)负责,不得转由教师个人负担。

6.时间安排

教师自主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8日,学校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20日,县市教育和体育局考评、公示截止日期为5月29日,各县市及局各管理单位上报材料时间为6月4日。联系人:符芳,邮箱:2451193276@qq.com。


附件:1.湘西自治州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各学科评选指标分配表

     2.湘西自治州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指标分配表

     3.湘西自治州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4.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审表

5.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6.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课堂教学评价表

7.湘西自治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参评对象综合评价表

8.湘西自治州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参评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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