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教育管理专项经费
支出科目编码:2050199
项目实施单位: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主管部门: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评价方式: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评价组
单位名称(盖章):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报告时间: 2022 年 6 月
项目负责人 |
龙兴 |
联系电话 |
0743-8272098 | ||||||||||||
地 址 |
吉首市砂子坳体育中心 |
邮编 |
416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12月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136.01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36.01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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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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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 |
136.01 |
州财政 |
136.01 | ||||||||||||
县财政 |
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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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 |
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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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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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概 况 |
据《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44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四大工程”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5]2号)、《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民办学校建设资金《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7号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08]8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州办发电[2010]36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文件实施该项目。 2021年湘西州财政局通过州财预追字【2021】0012号文件,拨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共计136.01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投入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专项经费系民办教育、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教育管理工作配套的日常经费。 | ||||||||||||||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2021年教体局教育管理专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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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完成情况 |
教育管理专项经费是民办教育、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教育管理工作配套的日常经费,其项目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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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
2021年通过该项目资金按时按规发放,达到预期目标: 1、全州配备1名副总督学领导职数,并指导县市配备专职督学。高标准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泸溪县、花垣县共42所学校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完成2020年下半年3322名、2021年上半年3001名考生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考工作和一年2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完成中小学教师、教练培训工作,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三五”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登记完成率100%、五年一周期360学时全员培训完成率95.74%,两项综合指标考核全省第一。吉大师院附小等4所学校荣获“省级平安建设示范校”。 2、民办教育改革,规范公有主体参与办学,严格程序,有序清退。暂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按州县5%、15%的要求严格控制民办学校招生人数。全州统一单校划片招生生源排序,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控制在10%以内且不准跨县市区招生。 3、全州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芙蓉学校12所,建设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29所,新增公办学位31273个,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11558个,“五类”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发放资助全覆盖资金3.78亿元惠及学生17万余人。 4、推进阳光招生,中职招生录取10219人,湘西职院高职招生4658人,扩大就业渠道,全州中职毕业生就业率98.44%;湘西职院高职毕业生2555人,初次就业率90%,在全省104所高校中排名第17位。 5、体教融合湘西模式正由省体育局推荐申报全国体教融合示范区。在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上我州8县市冠军全覆盖。“走红军走过的路·徒步穿越大湘西”“八面山·云端上的骑行”等群众体育赛事固化形成省级品牌。州教体局等5家单位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邀请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仝保民、杨玉英开展柔力球爱好者公益培训累计培训500人次。组织100余名体育教师教练员进行全州体育业务培训,推动体育教学技能提升。 6、成立以分管副州、县市长为组长的州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学生学校安全责任。校园安防“四个100%”建设全部达标。新建联网报警运营服务项目,实现校园视频监控、校车运营管理和食堂明厨亮灶等监管服务一体化。对全州8县市所有学校进行安全巡察,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全覆盖,联合公安、交警、文旅广电、市场、应急、消防等部门对重点区域、场所、人群、事件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行动,及时查处违法犯罪,整治乱象,消除安全隐患。 7、全年召开局党组会议28次、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干部职工周五学习15次;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干部网上学习,学时达标。建立领导干部包县联校联点制度,夯实创新基层党建“5+3”、机关党建“1+1”工作法,所有党员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科室长以上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上专题党课22堂。“五进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局机关干部参与率和群众满意率100%。 | ||||||||||||||
资金投入情况 |
州本级预算安排本单位2021年度教育管理专项经费136.01万元,实际已收到财政拨入专项经费136.01万元,款项均通过州财政集中支付核算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 ||||||||||||||
经济 社会 效益 分析 |
开展各项督查,查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1、通过培训,审计人员提高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视野和业务能力;加强队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监督,促进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和资金安全。2、全社会进一步了解支持民办教育,提高民办学校举办者及教师工作积极性,解决学生就近入学和享受优质教育资源。3、加强对各职业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引导更多群众参与终身教育。4、通过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 ||||||||||||||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为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立健全了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对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以多形式开展项目建设监督工作。 | ||||||||||||||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1、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已建立、健全。 2、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3、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 ||||||||||||||
存在问题及分析 |
1、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分布不均。主要表现在:一是投入不足,教育的“三个增长”有时达不到法定要求,二是城区学校大班额还未为完全消除。三是资师配备、教师交流存在较多问题。 2、督学责任区建设保障机制欠完善。部分县市没有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没有设立副总督学,没有落实督学责任区专职督学,教育督导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3、项目或经费使用缺乏具体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4、虽有分专项核算,但因各类专项均为经费类,所以很难准确区分不同项目间支出。 | ||||||||||||||
自 评 结 论 |
教育管理经费使用效率高,评分为98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 ||||||||||||||
优 |
√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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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建议 |
1、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要建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要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成员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配齐配强州县两级督导工作人员,保证督导队伍相对稳定。 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导队伍,督导科现行状况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急需补充人员。 4、项目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5、加强专项核算,尽量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区分。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田勇 |
局长 |
州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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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仍淼 |
副局长 |
州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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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青山 |
办公室主任 |
州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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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晓波 |
人事科科长 |
州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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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 |
发展规划与财务建设科科长 |
州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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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盖章) :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盖章): 年 月 日 |
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度教育管理专项(州本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响应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西自治州教体局(以下简称我局)对2021年教育管理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我局的评价是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21〕7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2〕1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文件等相关规定进行。在评价过程中,我局对2020年度教育管理专项支出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分析,结合案卷资料、实地调查资料及调查问卷等有关资料最终形成了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部门性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00MB0U11866D,单位地址为湖南省吉首市人民中路147号,部门负责人:田勇。
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
(2)研究提出全州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依法依规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管理分配本级教育体育预算经费和上级下拨的资金;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法规;监测全州教育体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政府及组织对全州的教育体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并管理资助大中小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4)依法依规主管全州教师、教练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教练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负责全州语言文字工作。
(5)按有关规定负责全州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高等、中等及其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6)组织管理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考试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和幼儿园园籍管理工作;指导高等、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8)统筹管理中小学、体育学校和幼儿园教材、配套用书、教辅资料和音响制品、图书及现代化教育技术工作。
(9)负责全州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10)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州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的审核和核准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1)统筹规划全州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州体育教育教学、业务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规划全州体育训练项目的布局,指导各级各类业余体育学校和单项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业余训练、体育竞赛;负责全州运动员的登记核准和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优秀运动员奖励的政策和标准。
(12)制定全州性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州性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全州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和等级申报、核准工作;组织举办全州大型综合性体育竞赛,承办或参加全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
(13)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14)贯彻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体育结合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体育竞赛,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外事任务。
(15)组织开展体育科研和反兴奋剂工作。
(16)制定全州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有关办法,发展体育市场;依法审查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
(17)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安全维稳措施。
(18、承担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州体育督查工作。
(19)协助州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0)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机构情况
局设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前教育科、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民办教育发展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加挂湘西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群众体育科、青少年体育和竞赛训练科、老年体育科、体育产业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数字校园管理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单位下设24个二级机构,其中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8个,包括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工会、州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州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州教师发展中心、州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州体育运动研究所;独立核算单位16个,包括州民族广播电视大学、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州民族中学、州第二民族中学、州民族体育学校、州教育考试院、湘西州科学技术院、州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州教科院、州举重人才基地、州体育馆、州体育运动研究所、州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州民族实验小学、州民族特殊教育学校、州溶江中学和州幼儿园。
4、人员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核定编制2178人,在职2025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989人。
(二)立项概况
据《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44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四大工程”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5]2号),《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民办学校建设资金《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7号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08]8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州办发电[2010]36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文件实施该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专项经费系民办教育、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教育管理工作配套的日常经费。主要内容为:①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机构受本级政府或交易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完善校园安全台帐管理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③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切实做好各种教育专项资金和教育经费预决算审计,加强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审计监督。④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高食堂(伙房)集中供餐覆盖率和供餐质量,提高学生生活水平,增强学生体质。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专项经费系民办教育、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教育管理工作配套的日常经费。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教育管理专项经费”绩效总目标:教育督导机构受本级政府或交易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完善校园安全台帐管理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切实做好各种教育专项资金和教育经费预决算审计,加强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审计监督。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①开展“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等各项督导考核工作。通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完成年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认定工作;完成中小学教师、教练培训工作,完成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三五”继续教育培训;州级示范性普通督导评估通过率100%。各种专项督导通过率100%。
②完成全州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及管理单位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收支审计。
③促进民办教育学校规范发展、争先创优;扶持薄弱民办学校有序发展,弥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问题,解决学生就近入学问题。评选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学校、扶持薄弱民办学校。
④完成全州职业教育各类活动。
⑤安排部署安全工作,校车安全工作考核及全州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督促9县市开展校车安全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和使用及拨付情况
2021年度湘西州财政局通过州财预追字【2021】0012号万元拨付136.01万元,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全部用于学校督导、校园安全等方面,期末无结余。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内部会计风险控制,明确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在单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我局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做好铺垫。同时为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有效防止资金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1年我局该项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为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立健全了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对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以多形式开展项目建设监督工作。确保支出的绩效目标实现,有效杜绝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本部门制定了各类管理制度,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等。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等进行。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教育管理专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教育管理专项 ”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以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为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
(三)绩效评价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
4、《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
5、《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6、《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2〕10号)。
(四)绩效自评对象与范围
绩效自评对象为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州本级“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资金136.01万元。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2〕10号)文件精神,2022年6月本局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与“教育管理专项”相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在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的组织指导下进行。
(1)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走访与收集“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教育管理专项”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等。
(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对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五、绩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21度我局该专项主要绩效情况如下:
1、压实“抓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全州配备1名副总督学领导职数,并指导县市配备专职督学。高标准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泸溪县、花垣县共42所学校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完成年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认定工作,完成2020年下半年3322名、2021年上半年3001名考生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考工作和一年2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完成中小学教师、教练培训工作,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三五”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登记完成率100%、五年一周期360学时全员培训完成率95.74%,两项综合指标考核全省第一。花垣县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在“十四五”湖南省教育系统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泸溪县在全省教育评价改革现场推介会和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毛沟芙蓉学校、花垣县芙蓉学校各获省500万元奖励。吉大师院附小等4所学校荣获“省级平安建设示范校”。
2、民办教育改革,规范公有主体参与办学,严格程序,有序清退。暂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按州县5%、15%的要求严格控制民办学校招生人数。规范公有主体参与办学,严格程序,有序清退。深化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全州统一单校划片招生生源排序,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控制在10%以内且不准跨县市区招生。全州累计投资21.25亿元建成并投入使用芙蓉学校12所,在校生19883人;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413所,撤并率56.1%;完成投资1.4322亿元建设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29所,“七室一基地”基本达标;新增公办学位31273个。“五类”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发放资助全覆盖资金3.78亿元惠及学生17万余人。29所课间营养餐学校惠及7762名农村中小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惠及174997名学生。线上组织高中思想政治等12个学科任课教师全员参加新教材培训。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169个,普通高中大班额全面清零。全州普通高考15827人参考,全州本科上线7665人,上线率50.8%,比2020年提升4.6%;600分以上486人,比2020年增加113人。全州736所小规模学校撤并413所,撤并数量质量均居全省前列。投资1.4322亿元完成29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完成计划数的116%。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11558个,完成计划数9700个的119.2%。
3、推进阳光招生,中职招生录取10219人,湘西职院高职招生4658人,高职生占比由2016年的35.3%上升到62.7%。扩大就业渠道,全州中职毕业生就业率98.44% ;湘西职院高职毕业生2555人,初次就业率90%,在全省104所高校中排名第17位。
4、体教融合湘西模式正由省体育局推荐申报全国体教融合示范区。体教融合校内提质推行“六大工程”,采取“三互派”“五融”“六进校园”等措施,课后服务丰富多彩。竞技体育优势进一步彰显,在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上我州8县市冠军全覆盖。“走红军走过的路·徒步穿越大湘西”“八面山·云端上的骑行”等群众体育赛事固化形成省级品牌,里耶·八面山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等一批体育运动休闲度假旅游综合体形成新的品牌。州教体局等5家单位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邀请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仝保民、杨玉英开展柔力球爱好者公益培训累计培训500人次。组织100余名体育教师教练员进行全州体育业务培训,推动体育教学技能提升。
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获得2金3银1铜,全省排名第5,1项超世界纪录、3项破全国纪录、8县市全运会冠军全覆盖。湖南省青少年锦标赛获95枚金牌、75枚银牌、94枚铜牌,其中举重获得49枚金牌,34枚银牌,20枚铜牌,团体总分459分,排名全省第一。省中学生第四届运动会获3枚金牌。
5、成立以分管副州、县市长为组长的州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学生学校安全责任。全州教体系统4.4万余人接受警示教育。培训校车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682人次、驾驶人928人次、随车照管人员1529人次。校园安防“四个100%”建设全部达标。州级财政拨付州直学校安保经费162万元,投入500万元新建联网报警运营服务项目,实现校园视频监控、校车运营管理和食堂明厨亮灶等监管服务一体化。州委派出8个巡察组对全州8县市所有学校进行安全巡察,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全覆盖,督查70余次共查处安全问题925个,下发督查通报和问题交办函28份,执纪问责241人。由州纪委牵头,州直及县市纪委监委、教体局等部门组成宣讲团共203人深入全州1852所学校开展专题讲座1200余场。全州共配备女副校长375人,印发防性侵宣传手册50余万份、家长告知书60多万份,张贴宣传横幅标语61000多条,摸排并结对帮扶留守儿童97899人、单亲家庭女生14911人。全州防溺水工作做法在全省防溺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被时任省委副书记乌兰3次点名表扬,工作经验入选省委要情工作专报第6期,并获人民日报、湖南卫视报道。联合公安、交警、文旅广电、市场、应急、消防等部门对重点区域、场所、人群、事件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行动,及时查处违法犯罪,整治乱象,消除安全隐患。全州共开展150余次联合督查,摸排检查宾馆、网吧、游戏厅、出租屋等公共场所,排查涉校纠纷59起,查封宾馆65家,网吧18家,查处1000余个问题,执纪问责241人。排查校车安全隐患198次,检查校车1374台次。
6、全年召开局党组会议28次、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干部职工周五学习15次;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干部网上学习,学时达标。建立领导干部包县联校联点制度,夯实创新基层党建“5+3”、机关党建“1+1”工作法,所有党员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科室长以上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上专题党课22堂。“五进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局机关干部参与率和群众满意率100%。
(二)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文件的要求,基于问卷调查、对若干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对“教育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教育管理专项”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 |
投入 |
过程 |
产出 |
效果 |
合计 |
权重 |
15% |
15% |
30% |
40% |
100% |
得分 |
13 |
15 |
30 |
40 |
98 |
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8分,绩效评级为“优”。从评分情况看,产出效果较好;执行过程中,我局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进行了考核,但因目标不够具体细化,实施过程中经费使用方向较难区分等原因导致绩效目标指标扣分外,通过产出效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在湘西自治州州本级“教育管理专项”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对资料查阅分析汇总后,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分布不均。主要表现在:一是投入不足,教育的“三个增长”有时达不到法定要求,二是城区学校大班额还未为完全消除。三是资师配备、教师交流存在较多问题。
2、督学责任区建设保障机制欠完善。部分县市没有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没有设立副总督学,没有落实督学责任区专职督学,教育督导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3、项目或经费使用缺乏具体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4、虽有分专项核算,但因各类专项均为经费类,所以很难准确区分不同项目间支出。
五、对策建议
1、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要建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要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成员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配齐配强州县两级督导工作人员,保证督导队伍相对稳定。
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导队伍,督导科现行状况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急需补充人员。
4、实行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绩效目标应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之规定,单位根据发展规划,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报告,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
5、加强专项核算,尽量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区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统筹推进“双减”改革背景下的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加快体育强州建设。重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以上,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实施体教融合战略为抓手,着力打造“湘西体育品牌工程”,加快推动实现体育强州目标任务。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1、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管理专项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