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学生教师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学生教师专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30 字体大小:

项目名称: 学生教师专项经费

支出科目编码:2050199

项目实施单位: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主管部门: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评价方式: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评价组

单位名称(盖章):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报告时间: 2022 年 6 月

                                                                                                                                                                                                                                                                                                                                                                                                                                                                                                                                                                                                                                                                                                                                                                                                                                                                                                                                                                                                                                                                                                                                                                                                                                      

项目负责人

龙兴

联系电话

0743-8272098

地 址

吉首市砂子坳体育中心

邮编

416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0年1月~12月

计划投资额(万元)

178.24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78.24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州财政

178.24

州财政

178.24

县财政


县财政


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


其他


其他


据州办〔2003〕50号文件、州办〔2012〕48号文件、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1号、省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1)第12次、州委常委会议纪要〔2011〕第20次(论题之五)、《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州的决定》(州发[2008]24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州的决定》(州发[2008]2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湘发〔2013〕3号、《湘西自治州建设教育强州规划纲要(2010-2020)》、《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大工程”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5〕2号)等文件实施该项目。2021年度湘西州财政局拨付学生教师工作经费共计178.24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投入至以上项目,支出138.24万元,结转项目资金4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师队伍建设、贫困学生学费资助、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州第五届学科带头人、第二届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评选等支出。至2021年,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整体素质显著提升、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师德水平显著提高、现代教师教育制度及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基本构建。

2021年教体局学生教师专项项目绩效目标为:

1、救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2、救助困难教师;3、资助贫困学前、义教、高中、中职、大学学生;4、做好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和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5、落实100名学科带头人;6、完成“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选拔、送训任务,参训率100%;完成年度内国家、省下达的中小学校长培训任务;完成“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州级学科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任务;完成年度内全州“片村小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湘西州教师云平台操作运用骨干培训班;完成年度内湘西州教育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湘西州教师培训机构管理者高级研修班、湘西州“州级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班”;完成年度内全州30个“名师工作室”建设任务;组织开展全州教师专业成长计划大型团队成果展示活动。

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我部门据年初设定计划,至2021年12月基本已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发放资助全覆盖资金3.78亿元惠及学生17万余人。省、州教育公益项目出资240万元奖励、资助、慰问师生488人次。春节走访慰问75人,发放慰问物资225件、慰问信75封。向省教育工会争取慰问金15万元,慰问困难职工137名。

2、花垣县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在“十四五”湖南省教育系统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泸溪县在全省教育评价改革现场推介会和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毛沟芙蓉学校、花垣县芙蓉学校各获省500万元奖励。评选出8个名师工作室,申报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519人,实际录取517人。

3、申报立项“国培计划”166个共培训教师9000人次,参训率、合格率100%。线上组织高中思想政治等12个学科任课教师全员参加新教材培训。3名教师获得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59名教师获得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高级教师资格,认定306名教师具备资深乡村高级教师资格。完成5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线下集中研修活动,完成国培计划60名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完成国培计划60名初中理化生骨干教师实验操作培训,50名骨干教师参加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年“国培”项目研修班。

4、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三五”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登记完成率100%、五年一周期360学时全员培训完成率95.74%,两项综合指标考核全省第一。

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州财预追字【2021】0012号,实际收到财政拨入专项经费178.24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2021年通过该项目资金按时按规发放,达到预期目标:

1、发放资助全覆盖资金3.78亿元惠及学生17万余人。29所课间营养餐学校惠及7762名农村中小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惠及174997名学生。省、州教育公益项目出资240万元奖励、资助、慰问师生488人次。春节走访慰问75人,发放慰问物资225件、慰问信75封。向省教育工会争取慰问金15万元,慰问困难职工137名。

2、花垣县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在“十四五”湖南省教育系统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泸溪县在全省教育评价改革现场推介会和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毛沟芙蓉学校、花垣县芙蓉学校各获省500万元奖励。评选出8个名师工作室,申报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519人,实际录取517人。

3、申报立项“国培计划”166个共培训教师9000人次,参训率、合格率100%。线上组织高中思想政治等12个学科任课教师全员参加新教材培训。3名教师获得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59名教师获得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高级教师资格,认定306名教师具备资深乡村高级教师资格。

4、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三五”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登记完成率100%、五年一周期360学时全员培训完成率95.74%,两项综合指标考核全省第一。

5、龙山皇仓中学姚璞参加全省思政课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并授予“湖南省教学能手”称号。永顺县严鑫老师参加全省师德师风“诗魂映党旗”演讲比赛获一等奖。花垣县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在“十四五”湖南省教育系统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泸溪县在全省教育评价改革现场推介会和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毛沟芙蓉学校、花垣县芙蓉学校各获省500万元奖励。

经济

社会

效益

分析

湘西自治州学生教师专项经费用途涉及项目圆满完成,做到了社会各界好评,各级党委、政府满意,广大学生及其家长满意。各级党委、政府满意,受到资助的特困教师无限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救助金的发放使贫困大学新生不因贫困而失学。通过救助贫困教师,帮助其渡过难关,把党的温暖送到贫困教师心理。依托国培、省培、州培计划,全力打造全州中小学名校长、骨干教师队伍;依托“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全面提高我州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依托“名师工作室”打造湘西州教师队伍学科研修团队。借助全州“十二五”教师专业成长计划大型团队成果展示活动平台,助推我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改善我州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实现优质资源城乡全覆盖。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我局制定了《贫困家庭大学生新生救助各项管理制度》、《特困教师救助各项管理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全州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州教体局经费管理制度》、《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过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1、制定了项目相关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

2、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3、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存在问题及分析

      
  1. 项目或经费使用未细化成具体经费项目并进行评价。
  2. 专项资金使用方无法准确区分项目资金与基本支出,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

学生教师专项经费使用效率高,评分为94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


有关

建议

1、项目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2、加强专项核算,尽量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区分。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田勇

局长

州教体局


向仍淼

副局长

州教体局


向青山

办公室主任

州教体局


卓晓波

人事科科长

州教体局


龙兴

发展规划与财务建设科科长

州教体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盖章) :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盖章):

年 月 日

  


2021年度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学生教师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响应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西自治州教体局(以下简称我局)对2021年教育管理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我局的评价是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21〕7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2〕1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文件等相关规定进行。在评价过程中,我局对2020年度教育管理专项支出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分析,结合案卷资料、实地调查资料及调查问卷等有关资料最终形成了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部门性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00MB0U11866D,单位地址为湖南省吉首市人民中路147号,部门负责人:田勇。

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

(2)研究提出全州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依法依规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管理分配本级教育体育预算经费和上级下拨的资金;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法规;监测全州教育体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政府及组织对全州的教育体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并管理资助大中小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4)依法依规主管全州教师、教练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教练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负责全州语言文字工作。

(5)按有关规定负责全州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高等、中等及其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6)组织管理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考试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和幼儿园园籍管理工作;指导高等、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8)统筹管理中小学、体育学校和幼儿园教材、配套用书、教辅资料和音响制品、图书及现代化教育技术工作。

(9)负责全州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10)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州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的审核和核准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1)统筹规划全州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州体育教育教学、业务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规划全州体育训练项目的布局,指导各级各类业余体育学校和单项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业余训练、体育竞赛;负责全州运动员的登记核准和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优秀运动员奖励的政策和标准。

(12)制定全州性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州性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全州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和等级申报、核准工作;组织举办全州大型综合性体育竞赛,承办或参加全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

(13)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14)贯彻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体育结合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体育竞赛,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外事任务。

(15)组织开展体育科研和反兴奋剂工作。

(16)制定全州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有关办法,发展体育市场;依法审查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

(17)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安全维稳措施。

(18、承担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州体育督查工作。

(19)协助州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0)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机构情况

局设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前教育科、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民办教育发展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加挂湘西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群众体育科、青少年体育和竞赛训练科、老年体育科、体育产业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数字校园管理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单位下设24个二级机构,其中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8个,包括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州教育工会、州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州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州教师发展中心、州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州体育运动研究所;独立核算单位16个,包括州民族广播电视大学、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州民族中学、州第二民族中学、州民族体育学校、州教育考试院、湘西州科学技术院、州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州教科院、州举重人才基地、州体育馆、州体育运动研究所、州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州民族实验小学、州民族特殊教育学校、州溶江中学和州幼儿园。

4、人员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核定编制2178人,在职2025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989人。

(二)立项概况

我局据《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44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四大工程”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5]2号)、《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民办学校建设资金《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7号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08]8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州办发电[2010]36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文件设立此项目。

2021年度此资金所涵盖内容包括:资助贫困学生和困难教职工;为农村学校提供优质资源;培训中小学校长,涵盖全州70%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培训州县两级教育行政、教师培训管理者、全州中心完小以上学校教研室主任、学科骨干教师;为我州中职、特殊、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优秀人才,推广普通话、提升教师语言素养和普通话水平。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学生教师专项经费”绩效总目标:实施精准资助,提高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广泛开展社会捐资助学,使州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得到救助,确保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使家庭困难的教师得到资助;完善“湘西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功能,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推介;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创造条件,拓宽就业渠道;配合做好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和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至2020年,教师数量满足需求,整体素质显著提升、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师德水平显著提高、现代教师教育制度及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基本构建。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2021年具体目标:资助贫困学前、义教、高中、中职、大学学生12万人。为农村学校提供优质资源。培训校长200人,涵盖全州70%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培训州县两级教育行政、教师培训管理者120人。全州中心完小以上学校教研室主任200人。学科骨干教师210人。为我州中职、特殊、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优秀人才,完成州本级400名培养计划。推广普通话、提升教师语言素养和普通话水平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和使用及拨付情况

2021年“学生教师专项经费”资金来源于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178.24万元,按州财预追字【20210012号文实际到位资金178.24万元,年内使用资金138.24万元,年末结转资金40万元。具体资金拨付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序号

名称

年初结转

本年下达

本年发生

年末结余

1

学生教师专项经费

0.00

178.24

138.24

40.00


合计

0.00

178.24

138.24

40.00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困难补助、教师资格面试、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学科带头人津贴、考试费、民族教育教学竞赛评比等方面。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内部会计风险控制,明确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在单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我局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做好铺垫。同时为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有效防止资金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1年我局该项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为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立健全了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对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以多形式开展项目建设监督工作。确保支出的绩效目标实现,有效杜绝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我局制定了《贫困家庭大学生新生救助各项管理制度》、《特困教师救助各项管理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全州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州教体局经费管理制度》、《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过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健全了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对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以多形式开展项目建设监督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学生教师专项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学生教师专项经费 ”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以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为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

(三)绩效评价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

4﹑《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

5﹑《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6、《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210号)文件。

(四)绩效自评对象与范围

绩效自评对象为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州本级“学生教师专项经费”项目资金178.24万元。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 前期准备: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210号)文件精神,20226月本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与“学生教师专项经费”相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在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的组织指导下进行。

(1)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走访与收集“学生教师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学生教师专项”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等。

(3)发放调查问卷。2021年6月24日-25日,项目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计划按项目受益对象(30份)发放问卷。

(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对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五、绩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学生教师专项费用开支。专项主要绩效情况如下:

1、发放资助全覆盖资金3.78亿元惠及学生17万余人;29所课间营养餐学校惠及7762名农村中小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惠及174997名学生;教育公益项目出资240万元奖励、资助、慰问师生488人次,教育公益项目落实到位到人;春节走访慰问75人,发放慰问物资225件、慰问信75封,向省教育工会争取慰问金15万元,慰问困难职工137名。“五类”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

2、组织开展湘西自治州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师普通话水平监测;高标准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泸溪县、花垣县共42所学校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本局评为组织开展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监测工作优秀单位,凤凰县、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被评为县市级优秀单位。花垣县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在“十四五”湖南省教育系统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泸溪县在全省教育评价改革现场推介会和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毛沟芙蓉学校、花垣县芙蓉学校各获省500万元奖励,申报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519人,实际录取517人。

3、加强教师队伍培训工作,实现“大提升”,积极推进校长队伍建设、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管理工作、教师师德师风培训等,按照语言文字工作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总思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规范并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等,资助教师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申报立项“国培计划”166个共培训教师9000人次,参训率、合格率100%。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三五”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登记完成率100%、五年一周期360学时全员培训完成率95.74%,两项综合指标考核全省第一。5、线上组织高中思想政治等12个学科任课教师全员参加新教材培训,3名教师获得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59名教师获得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高级教师资格,认定306名教师具备资深乡村高级教师资格。邀请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仝保民、杨玉英开展柔力球爱好者公益培训累计培训500人次。组织100余名体育教师教练员进行全州体育业务培训,推动体育教学技能提升,对评选出8个名师工作室进行补助,推动科教下乡、课题研究,完成各县市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审计员的报备,信息录入和角色授权工作。

6、龙山皇仓中学姚璞参加全省思政课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并授予“湖南省教学能手”称号。永顺县严鑫老师参加全省师德师风“诗魂映党旗”演讲比赛获一等奖。花垣县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在“十四五”湖南省教育系统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泸溪县在全省教育评价改革现场推介会和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保靖县毛沟芙蓉学校、花垣县芙蓉学校各获省500万元奖励。

(二)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210号)文件的要求,基于问卷调查、对若干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对“学生教师专项经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学生教师专项经费”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

投入

过程

产出

效果

合计

权重

15%

15%

30%

40%

100%

得分

14

13

27

40

94

  

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4分,绩效评级为“优”。从评分情况看,产出效果较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进行了考核,除因部分目标实施过程中未能按年初目标严格实施导致绩效目标指标扣分外,通过产出效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六、存在的问题

在湘西自治州州本级“学生教师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对资料查阅分析汇总后,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未达到年初设定,如年初目标中需建立30个名师工作室,只建立了8个,未能达到年初目标。

七、对策建议

实行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绩效目标应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之规定,单位根据发展规划,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报告,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此次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科学应用此次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将绩效实现情况与干部职工的任免、奖惩挂钩,与资金的使用挂钩。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考、教师资格第二轮注册和新入职教师首次注册等工作。

2、继续实施州本级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初中教师、五年制专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完成培养计划400名,其中音体美专业方向100名;落实普通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严把新入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入口关。完成国培、省培、州培计划,州本级依托高校或培训机构开展“全州校长队伍能力提升培训”和“全州教师培训管理者高端研修”各1期。启动实施“湘西州‘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

3、打造“三名工程”,培养一批名教师、名校长、名教练,统筹安排名教师、名校长、名教练参加带教、送教、支教和对外交流等活动。强化对州、县市名师工作室的管理考核,落实名师工作室经费,支持名师工作室开展学术研究、教研教改、教师培训。继续开展教师节表彰活动,表彰优秀教师100名。

4、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不断扩大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社会影响。创新开展第24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

1、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学生教师专项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学生教师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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